2021年第3期简报教育评估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摘录

2022-01-14

★各地各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按照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部署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要求,各地要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础上,完善本地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并参照国家监测办法,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进行,防止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地方学业质量监测要加强统筹,防止重复进行,可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一次,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

——摘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

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教学效果评价办法。鼓励高校建立有利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放共享的教学绩效激励机制,建立校际实验教学项目成绩互认、学分转换机制。探索学生专业实验能力培养标准体系,服务支撑专业创新型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要求,将学生专业实验能力培养纳入一流专业、专业评估(认证)等评估体系。

——摘自《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的意见》(教高〔2021240号)

构建多元化中医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成立河南省中医学与公共卫生类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中医药类专业建设,组织开展中医学类专业认证、评估和研究等工作。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专业认证结果、医德医风建设等作为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以及院校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预警和退出机制,对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任务的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管理,质量评估与专业认证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不达标者取消相关专业招生资格。完善教学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完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建立以教学质量报告、教学评价、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学生评价为主体的全链条多维度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与保障体系;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探索建立毕业生社会评价追踪制度。

——摘自《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教高〔2021273号)

智慧教学评价创新工程。聚焦全省本科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2025)和专业认证等评估评价工作,制定智慧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评估评价的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评估数据的开放性和共享性,加强全效数据采集与有效数据分析,充分发挥智慧教学数据的导向作用,实现在线评价和线下评价的交互融合,做到评价覆盖全方位、评价过程可视化,引导不同类型高校自主选择“评估套餐”,找准建设坐标和发展方向,把评估评价改革引向深入、取得实效,切实发挥智慧教学评估评价的方向标、指挥棒作用。2023年底,制定智慧教学生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评价体系,高校教学评估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

——摘自《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高〔2021272号)

发挥教学评估导向作用。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教师专业成长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中的重要性,对标新时代教学评估师资保障指标,坚持规模、结构和质量并重,完善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评估与教师专业成长联动机制,健全教学评估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联动机制,促进高校教师队伍规模达标、结构优化、素质提升,推动高校注重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摘自《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教高〔202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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